基本信息
销售信息
  • 开盘日期2015年7月3日
  • 交房日期2017年5月1日
  • 使用年限70年年
  • 许可证号乐清201514
  • 售楼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旭金大厦1308室
小区信息
  • 建筑面积58242.38平米
  • 占地面积13145平米
  • 绿 化 率31.1%% [关于绿化率]
  • 容 积 率3.71 [关于容积率]
  • 得 房 率
  • 车位状况
  • 交通线路
历史价格
记录时间 均价 最低价 最高价 价格说明
2015-07-01 9000元/平方米 9000元/平方米 - -
2015-07-01 9000元/平方米 - - -
项目简介

一、           制定本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等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我公司代建的经乐清市地名委员会审核命名的《雁金湾花苑》项目,位于乐清市中心区C-C22-1地块(县浦村安置留用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2、我公司于  2012 年11月 29 日通过挂牌取得该出让地块,并于2013年  9月_16_日办理了土地证,土地证号:乐政国用(2013)第43-9379号;总用地面积13145 ㎡,用途为商住,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无抵押。

3、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8242.38 ㎡(含地下室),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_46924.31_㎡,地下室面积:  10170.99   ㎡架空层面积1147.08 ㎡。本项目总幢数为4幢,住宅为212套,拟定住宅均价  9000    元/㎡,商业57套,拟定商业均价  9983   元/㎡。

4、项目容积率为3.71 ,绿地率为 31.1% 。

5、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为温州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本项目于 2013 年 11 月7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 浙规证2013-038200175号;建设规模46924.31㎡,另地下室面积10170.99㎡;架空层面积1147.08㎡,于2014年5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为3303232013123111301。

三、工程建设进度安排:

(1)本项目于2013年  3 月  1  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度已达到主体全部结顶,将在2017年  5   月  1  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四、预算商品房情况:

(1)本项目目前投入建设资金超过工程总投资的25%,目前工程进度已达到主体全部结顶,相关证件齐全已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2)本项目于2015年6月29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售许字(2015)第14号批准预售住宅建筑面积为 29658.68 ㎡,共 212 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6563.94 ㎡。

(3)本项目由乐清市测绘院测绘,预测总建筑面积57032.03㎡(地上47018.05 ㎡,地下室10013.9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9218.52㎡,商业建筑面积17020.69㎡,商业建筑面积比规划批准多了456.75㎡,现暂留CD幢202室商业建筑面积469.92㎡不予预售,待竣工验收后再做处理,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见面积预测测算汇总表及平面图。

(4)本项目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五、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物业用房位于ACD幢103、105、108室 建筑面积为 335.03 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并已与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协议。

六、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

2.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或促销严格执行物价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物价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

3.优惠方案:一次性付款可享受8折优惠;根据乐清市政府相关文件,户籍在乐清市城南街道县浦村的客户,住宅用房可再享受   3953  /㎡的优惠,商业用房可再享受  4405   /㎡的优惠。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见附件4

2、监管银行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为:577903988310888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账户: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八、住房质量责任承当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雁金湾花苑”商品住房质量依法依约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乐成镇双雁路金鼎公寓101室,联系人:陆臣明,联系电话:0577-61607203   

勘察单位: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东路2082号,联系人:龚井岗,联系电话:13819773466

设计单位:浙江求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九楼,联系人:段伟, 联系电话:0577-88825391

监理单位:浙江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阳光大厦2301室,联系人 :蒋恒光,联系电话:            。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委托温州丽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修;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担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方式,由相应的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因本公司属于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发生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的,该项目商品住房质量责任由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保,并由该公司出具承担雁金湾花苑商品住房质量责任的担保函。

九、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1、住房能源消耗指标:住房能源消耗指标执行节能50%标准。

2、节能措施:按政府实际批文为准(节能措施屋面采用聚本板保温砂浆保温层材料,外墙采用保温砂浆保温层,门窗采用中空玻璃隔热铝合金门窗,地下车库,设备机房等通风机均采用新型节能低噪音产品)。

十、商品房预售办法

本次商品房因其属性为村安置留用地,所建项目资金由代建户自筹,故采取由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县浦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安置户摸文分配。

1、开盘时间:  2015  年7 月3日

2、销售地址: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雁金湾花苑项目部

 3、销售方式: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县浦村村民委员会组织采用公开摸文分配。

4、预售程序:

本次开盘摸文分配房源为212套住宅用房58套商业用房,由温州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县浦村村民委员会组织采用公开摸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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